“律师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民主法治进步、社会良性运行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民主法治的稳步推进,律师发挥作用的空间将越来越广阔。”
在近日结束的全国律师工作培训班上,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用上海律师履行职能的成功经验印证了这番话,引起了学员们的共鸣。
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市共有152名律师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市人大代表11名,市政协委员11名。
刘忠定告诉记者,上海市目前已经基本确立了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化渠道。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提出,通过在市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或者函请市律师协会提供书面意见两种方式,认真听取律师对上海地方立法、修法的意见。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律师协会还专门签署了《关于本市政府立法过程中听取市律师协会意见工作备忘录》。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被上海律师视为履行职能的又一有效路径。“全市17个区县政府已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其中,15个区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或章程,基本实现了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的制度化。”刘忠定进一步说,上海还有525名公职律师分布在不同政府机关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刘忠定认为,律师不仅要通过办理案件体现法律的公正,而且要在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维护公众权益,彰显社会价值。
据介绍,2011年,上海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96445件,仲裁案件3556件,非讼法律事务32233件,法律援助案件7947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各类诉讼案件中,成功调解结案5052件。
上海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已经坚持10余年,全市17个区县政府全部建立了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律师参与街镇领导信访接待和窗口信访接待也基本普及。
“我们尤其重视组织律师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刘忠定表示,通过组织律师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委派律师培训人民调解员,委派律师与司法所组建联合调解工作室,组织律师审核人民调解协议书,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派驻律师制度等方式,上海4000余名律师投身于大调解体系中,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和合法性、规范性。
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上海市司法局也有自己的一套办法。近年来,除组织律师参加各类基层法制宣传活动外,他们还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几个具有品牌效应的法制讲座。“市民与法——市人大代表说法”系列法治讲座,“东方讲坛·律师谈”系列法治讲座等,都为律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平台。
在全国闻名的上海市襄阳路市场撤销关闭工作中,区政府事前专门听取了专业律师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意见,律师提出的20余条法律意见被全部采纳,为关闭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刘忠定介绍说,这样的例子在上海并不鲜见。上海要求重大决策拟定部门和项目报建部门把律师的审查评价和法律意见作为审批或核准的重要依据,在风险分析和评估的各个环节,多渠道听取律师建议。
据介绍,2010年的“11·15”特大火灾发生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了由136名律师、24名公证员和14名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的善后处置工作法律服务队伍,分派到善后处置各工作小组,在安置接待、法律援助、政策研究咨询、理赔谈判、案件代理等方面全方位直接参与火灾善后处置工作。
“在上海,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律师参与善后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共同选择。”刘忠定表示,在2006年的闵行“倒楼事件”、2009年的“倒钩执法”事件等社会关注的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中,上海律师都发挥了重要作用。